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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2O电商新模式
日期:2014/8/12 阅读:1505

阿里巴巴等巨头都在保持克制的时候,O2O在照明行业却悄然盛行,并在中照联、洲明、维赞等的推动下取得了不错的效果,真可谓墙外开花墙内香,这种情况,让人不知道该担心照明企业的一意孤行还是该赞赏照明行业“虽千万人吾往矣”的勇气。

当然,虽然已经成为热词,但是O2O在照明行业只是个开始,O2O模式是否有某些缺陷?照明行业是否有什么特殊之处能够在O2O领域大展拳脚?O2O未来又将走向何方?值得整个行业仔细思考。

既然是热词,O2O的定义自然不容赘述,并且可以说是由来已久,只是那时候还不叫O2O罢了。

几年前,美洛蒂等企业就已经在和经销商研究实行线上推广,线下出货和服务的模式,这些模式可以说就已经基本具备了O2O的特征。现在,O2O正名之后,做这个的照明企业更是迅速增加,但是在与许多照明企业家交流的过程中,发现许多企业虽然在做,但是都拿不准,笔者给的建议是可以做,但是必须谨慎地做。

可以说,O2O对中国市场而言是一个比较适宜的模式,毕竟中国人讲究“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”,如果光是网上销售,买卖双方不见面,消费者心里还是有点没底,有了线下的门市,总能放心得多。另外,许多照明企业实际还处在为生存而奋斗的阶段,有O2O这个新的模式带来增长点,自然是一件好事。

O2O的出现,将线下服务与网上服务结合起来,具体到照明行业来说,就是线下实体门市与网上展示平台之间的竞合。由于网上平台在目前市场上的强势,加上报喜不报忧的“双十一”、“情人节”等购物狂欢节吸引了大量的目光,利用O2O,将自己的势力范围扩展到了实体店中,似乎也是一种趋势,毫无疑问,不少实体店事实上已沦为了网上平台的体验店。所以如果抓得住机会,做一下自是应该。

做,却不能盲目,一窝蜂地跟风做,因为涉及一个线上线下如何竞合的问题,业内专家认为,考虑到体验、支付、分享等都可以延伸开来,移动互联网是最好的机会,但具体到照明行业,还有一个不得不考虑的问题,那就是利益。

首先,以前消费者的钱全部是经销商赚的,现在厂家凭借网络强行抢过去一块,经销商心里难免会有疙瘩;其次,网上平台在推广的过程中,价格是否应该公布?公布吧,对一些高消费、低销量的地区经销商以及许多做工程的经销商会造成极大的困扰,不公布吧,消费者对网上平台的信任会大打折扣,甚至拿着低档次的产品到实体店来和你比价。第三,网上推广、私人定制存在一个成本的问题,黄帝式的服务谁都想要,但是皇帝式的价格可不是谁都能出。第四,线下体验产品,主要了解到的是照明产品的使用效果,对质量、稳定性、使用环境这些问题还了解不清,怎么能保证不是爽一把就死?

因此,O2O模式为照明行业的渠道开了一扇新窗,却并不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全能选手,照明企业最好能充分认识到企业的发展是一个系统的过程,涉及战略、品质、生产、财务、社会环境等许许多多复杂的问题,在忙着抢占先机的时候必须系统考量,谋定而后动。如果人云亦云,人家上马自己也上马,O2O会成为企业的救世主还是掘墓人,还真不好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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